潜江通合伙人协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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潜江通合伙人协议 版本:v1.1(2026-07-25 生效) 签署方式:App 内勾选「我已阅读并同意」即视为签署(《电子签名法》),服务端留存协议版本、时间与账号。 1. 合伙人是什么 1.1 合伙人是潜江通平台的独立推广者,与平台(潜江市枢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)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、劳务派遣、代理或合伙企业关系;合伙人无权以平台名义对外作出任何承诺或签署任何文件。 1.2 成为合伙人不收取任何费用,平台也永远不会以「升级返佣档位」等名义向你收费。 2. 你能获得什么 2.1 你邀请的用户产生符合平台当期生效分润政策的真实收入后,你按该政策获得收益。 2.2 计酬只与你直接邀请的用户的真实行为挂钩;平台不设多级计酬,你不会也不应从「你邀请的人再邀请的人」处获得任何收益。 2.3 收益进入收益钱包,按平台规则冻结、解冻、结算。 3. 行为红线(违反即处置) 3.1 不得虚假宣传:不得使用「拉人头」「下线」「躺赚」「保底收益」「注册送现金」等表述,不得夸大或承诺收益; 3.2 不得刷量作弊:不得批量注册、买卖账号、伪造邀请关系或以任何技术手段套取奖励; 3.3 不得以奖励诱导他人给应用市场好评、晒单或下载其他应用; 3.4 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,或将推广与赌博、借贷、婚托酒托等行为挂钩; 3.5 你对自己的推广言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;因你的行为给他人或平台造成损失的,由你自行承担并赔偿。 4. 平台的权利 4.1 平台对合伙人资格有审核、暂停与取消的权利;对涉嫌违规的奖励有暂缓发放、复核与扣回的权利(依据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》及平台规则); 4.2 处置以服务端记录为准,全程留痕;你对处置有异议可通过平台客服渠道申诉。 5. 实名与税务 5.1 申请现金收益结算前,你须完成平台要求的实名认证,收款账户须为本人实名账户; 5.2 现金收益依法纳税;平台作为扣缴义务人时将依法代扣代缴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(《个人所得税法》、国务院令第 810 号)。 6.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6.1 平台规则(含收益政策和比例)可依法调整,调整前已确认的结算不受影响; 6.2 你可随时停止推广;平台取消你的资格后,你名下未违规的已确认收益不受影响; 6.3 本协议与《潜江通用户协议》《分享与邀请规则》共同适用,不一致处以本协议为准。 7. 申诉与争议 7.1 你对审核结论、奖励处置有异议的,可通过 App 内「消息」或平台公布的客服渠道提出申诉,平台在收到后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; 7.2 因本协议产生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提交平台运营主体所在地(湖北省潜江市)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。 8. 版本 本协议版本号为 partner-v1.1;平台修订本协议时将更新版本号并在 App 内公示,你继续使用合伙人功能即视为接受修订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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